今天比奥网小编整理了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2022年 北京 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 高考 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简称为北京交大;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缩写为BJTU。学校法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 山东 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具有 研究生 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2017年学校正式进入国家“ 双一流 ”建设行列。
学校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国标10004)和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国标19004)两个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 证书 ,证 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除普通类招生外,还有学校本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南疆计划、 民族 班计划、内地 西藏 高中班、 新疆 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高职(专科)招生全部为普通类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中,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等7个本科专业在威海校区就读(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本科专业均在学校本部就读。高职(专科)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党校)就读。
本科标准学制建筑类专业为五年,其他专业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为二年。高职(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就业 创业 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学校高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本科生院,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组织协调对录取 新生 进行复查等工作;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 考试 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疫情防控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 名人 数和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程度、各特殊类型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人数、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职(专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招生以及艺术类专业的预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交通大学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投档(提档)
1. 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 本部校区和威海校区所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学校,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专业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各类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
1.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分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分。承认投档成绩中所含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2. 按学校或院校专业组进行志愿填报的进档考生,录取和分专业时,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省区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录取。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符合各项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按照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或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类)的进档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直接录取到其所 填报志愿 专业(类)。
3. 在 内蒙古 自治区除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4. 外国 语言 文学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设计学类、全部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全部高职(专科)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国际班)专业有大量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较高的英语基础,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根据相应省份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的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招生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第二学士学位等各类型招生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及相关规定执行。
2. 民族班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有关文件,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提档线下40分。
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考生若高考所在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所报专业应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指定校区报到。
第十七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威海校区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北京本部校区。威海校区不同合作方所办专业之间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本部本科各专业除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 学费 标准一般为每学年5000元或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设计学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
纳米材料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 学习 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60000元,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University of Wollongong)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 理工 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
威海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学年85000元,其他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学年80000元。
在本部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元至1200元。威海校区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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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新生报到当天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学生持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暂不用缴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威海校区咨询电话:0631-3806000
高职(专科)(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5445
学校网址:
招生资讯网:
微信公众号:bjtu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侨招生遵照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参考《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了解解放军所在单位及上级部门对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符合报考要求的经单位及上级部门同意,方可按照规定报考。
(二)学历学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硕士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
3.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
②提供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二、招生方式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其中普通招考方式采取“申请-考核”制,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认真阅读《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
三、报考程序
所有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相关报考程序如下:
1.已获得本科直博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直博生网上报名的通知》及学院有关要求报考。
2.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硕博连读招生通知要求报考。
3.申请-考核考生按照《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说明》要求报考。
四、考核
考核安排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上相关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
此外,今年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通过基本材料审核后,还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基本能力笔试考核,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23年3月18日,考核科目及安排如下:
具体考核方式、地点等安排将在考核前在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的网站公布。
五、学习方式及报考类别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有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类考生录取工作,招收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一)非定向就业
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
医疗保险等待遇。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今年我校招生定向就业类别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可参考《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除第八条第二款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本款第二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外,今年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按照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招生,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由招生导师的科研项目经费支付。
1.有工作单位考生
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留在定向培养单位,录取后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毕业时不参加学校就业派遣,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就业派遣;我校不解决住宿;考生按协议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
保险等待遇。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及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无工作单位考生
仅限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并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在学期间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基本修业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七、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我校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1500元-1750元不等,助研津贴每生每月500元-800元不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的基本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生每月合计5000元,具体发放金额和程序以学生手册为准。
此外学校设有多项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以学生手册为准。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以上资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
八、专项招生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拟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二)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为优
化学校和学科专业招生结构,加快培养国家急需专业紧缺人才,助力国家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创新,我校今年继续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招生专业: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12网络与
信息安全。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提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探索科研项目承担博士培养的新机制,我校今年面向全部学科的招生导师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此外,今年我校定向就业类别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按照本招生简章“第五条第二款”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专项招生计划
国家下达的其他类别专项计划,如雄安新区专项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九、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考生诚信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否则不予准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考核阶段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在读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将不得修改,请考生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6.所有考生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报考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网上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不能参加考核或未被录取,已交付的报名费、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8.学校将按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如有调整,将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及时公告。
十、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
研究生导师在线: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bjtuyzb@bjt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招收工程博士的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下表:
2023年专家推荐书.doc
2023年主持或参与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证明.doc
2023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考核项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pdf
原文标题: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2015北京交通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
比奥网(https://www.ibiaosh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5北京交通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2)、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6.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阅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 申请人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的相关通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免专业目录中的博士招生专业;
3. 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体检。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申请材料。
4. 各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5.申请人在“待录取”前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体检的时间,具体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五、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
2.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4000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全额资助至少6个月的出国短期访学。
3. 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且其导师为“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人员,优秀者可享受“2011”专项计划奖学金(不少于10000元)。
4. 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可参与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并签订培养协议,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即可享受直博生待遇。
六、其他
1. 我校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有20名铁路运输复合人才培养名额,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着眼于培养铁路车技工电辆领域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要求本科专业必须是: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铁道工程、轨道牵引电气化、铁路机车
车辆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铁路信息技术)、数学等专业。
(2)录取后大四阶段安排学生辅修铁路运输专业核心课程。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1683753。
2. 我校招收16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辅导员。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 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报名表发送至邮箱bjtufdy@126.com。联系电话:51685224,51685223。
3. 我校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
(1)申请条件:申请者除满足第一条申请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熟练掌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有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学科背景;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就业处管理岗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jobadmin@bjtu.edu.cn。联系电话:010-51685912。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10-51687344-803 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10-51685847 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 010-51687171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 010-51688002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010-51687240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010-51687039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 010-51688369黄老师
理学院(
) 010-51688373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10-51684573 刘老师
软件学院(
) 010-51684092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 010-51684824 王老师
语言与
传播学院(
) 010-51688622 卢老师
法学院(
) 010-51688708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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