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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3-09-02 01:43:39 | 比奥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06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国标代码:13655。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 江苏 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总计划。

第十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 新生 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报考我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 高考 外语 考试 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及相关专业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 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上述排序规则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评价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高考文化分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统考专业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江苏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浙江 省、 贵州 省)、广播电视编导(江苏省),数字媒体艺术(江苏省)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各省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行校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若生源所在地有省级统考要求的,考生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考生进档后按校考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

1.飞行技术专业在江苏省、 安徽 省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江苏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要求为化学,安徽省科类要求为理科。

2.飞行技术专业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分别达到当地当年高考文化总分60%和英语单科总分60%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 学费 、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嵌入式培养方向17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3.如江苏省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五条 相关通讯信息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邮编: 211 156

咨询电话:025-87190011,87190811       传真:025-87190800

监督电话: 025-87190087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nhjcxyzsc@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官网发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校址分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邮编:100191;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不同招生单位专业,学制范围为二至三年。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分别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有关规定派遣。
第三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校和招生单位分层管理体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和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工业信息化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解决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
各招生单位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招生单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组织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计划与复试录取
第六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师资条件及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发布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具体见当年相应文件)。
第八条、考生体检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号)文件要求。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奖助等详细信息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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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收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拟计划招收约5500名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学习方式约3700名,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约1800名,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800名,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的规定(可登录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需按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0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流程。

(二)全国统考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20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确认前登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的(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4)、(5)类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请复试前咨询参加复试学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北航(不含报考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代码1106)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按照自身情况及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5.报考北航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三)单独考试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书样表(2020).pdf),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含)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及户口,北航不解决住宿。

3.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推荐信(无模板,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等材料。凡是未经我校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4.招收2020年单独考试方式考生的学院仅028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

(四)强军计划

1.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含)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撰写重要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专家推荐书样表(2020).pdf),考生需于2019年10月中旬以前,与军队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军队相关部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比奥网

2.北航所有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

3.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生须在北航报考点规定的确认时间内,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等材料。凡是未经我校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4.强军计划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五)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和125601工程管理(MEM)专业: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含)以上。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管理类联考报考125300会计(MPACC)或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的报考要求同“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考”中的内容。

3.报考北航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按照自身情况及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六)法硕联考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或035102法律(法学)专业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北航法硕联考的考生,若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必须符合北航报考点招收2020年学历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的要求,否则必须按照自身情况及省市的要求,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七)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考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与我校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有意报考该计划的考生,请报名前先咨询我校是否满足报考我校的要求,咨询电话010-82317637。符合我校要求并有意参加该计划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确认环节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境外双学位联合培养专项”拟招收2020年硕士研究生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双学位联合培养50名,相关学院、专业及境外学校请点击查看(

各学院招收2020年硕士研究生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双学位联合培养招生计划.pdf)。有意向的考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10日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招生单位的公告、通知等文件,按要求完成报考程序。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考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程序见《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0年研究生(含博士)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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